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关于组织开展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为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[2017]39号)及南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《关于组织开展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》(通人社财〔2017〕2号)要求,市职工医保中心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、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,以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管理水平,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。这次自查内容包括医保政策制度落实、“三医”改革措施推进、医保基金筹集、医保基金支出使用、医保经办管理等五个方面,重点查找医保制度规定、政策标准是否落实到位,部门职责是否履行到位,基金管理内控措施是否执行到位,日常督查稽核是否开展到位。根据自查自纠查出来的问题,市职工医保中心将认真查找问题的根源所在,并采取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予以改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