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机关事业保险处开始积极筹备业务新系统上线工作,海门市职工学校等12家单位被确定为首批先行试点单位。
自2014年10月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制度以来,由于各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开展进度不同,各地参保人员类型复杂情况不同,我省自行开发的业务系统尚未完善成熟,从而使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迟迟裹足不前。
近期,市机保处加强与各兄弟县市联系,互相探讨养老保险试点开展情况,借鉴如皋市机关事业保险先行试点做法,同时与各相关银行探讨养老保险正式启动后养老保险、职业年金征收办法,明确收款单位、付款单位及银行三方间的法律关系,对养老保险、职业年金代征业务所需委托条款、合同及授权书等资料做了一定修改,为试运行后两项代征业务正式全面落地奠定基础。
先行试点单位须填报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》,学习《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上线程序说明》,通过登录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结算系统,实现在职参保人员缴费、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。